发票是企业税前扣除的重要凭证。不少老板咨询,快到年底了,有些支出还没有取得发票怎么办?无法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可以列支吗?对此,企业除了抓紧时间催要发票外,还要掌握政策规定,妥善处理。
1.公司今年购进了一批材料,款项已支付,但没取得发票。如果年底前还未取得发票,能税前扣除吗?
2.如果到明年汇算清缴结束前,仍没有取得发票,那以后年度再取得发票,还能否税前扣除?
3.汇算清缴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部分已税前扣除的支出未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如何处理?
4.如果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税前扣除凭证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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