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
个别会计人员一遇到营业外支出,立马就说不得税前扣除。
纠正:
这样理解是个误区,有的营业外支出也可以税前扣除。比如同样是罚款计入营业外支出,行政性罚款则不得税前扣除,但是经营性罚款就可以税前扣除。
误区二
个别会计人员一遇到“白条”,立马就说不得税前扣除。
纠正:
这样理解是个误区,有的“白条”支出虽然没有取得发票,也可以税前扣除。比如支付自然人不超过500元的支出,取得自然人的收款收据,也可以税前扣除。
误区三
个别会计人员一遇到税率为3%的专票,立马就说只能抵扣3%的增值税。
纠正:
这样理解是个误区,有的情况下取得3%的专票,能抵扣9%的增值税。
比如取得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的农产品专票,受票方允许抵扣9%的增值税。
误区四
个别会计人员一遇到股东个人从公司借款年底未还,立马就说需要视同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纠正:
这样理解是个误区,有的情况下股东个人从公司借款年底未还,但是也不需要视同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比如股东个人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而从公司的借款,属于经营性借款,即便是年底未还,也不需要视同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误区五
个别会计人员一遇到工装的发票,立马就说属于劳保费,按照劳保费来税前扣除。
纠正:
这样理解是个误区,有的情况下虽然购买工作服,但是也不一定就是按照劳保费来税前扣除。
比如公司办公人员的工装,由于不属于给一线工人及特殊工种配备的工作服,因此不属于劳动保护费,应该计入日常办公性费用来税前扣除。
误区六
个别会计人员一遇到设备租赁业务,立马就说需要开具13%的租赁发票。
纠正:
这样理解是个误区,有的情况下虽然是出租设备,但是也不一定就是按照动产租赁来开具13%的发票。
比如建筑设备租赁带了操作人员,属于建筑服务,一般计税按照9%来开票。
误区七
个别会计人员一遇到取得的免税农产品的发票,立马就说允许抵扣9%的增值税。
纠正:
这样理解是个误区,有的情况下虽然是取得的免税农产品的发票,但是也不一定就允许抵扣增值税。
比如取得的批发零售环节销售的免税农产品的发票,没法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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