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导演兼作家刘信达实名举报吴亦凡偷税漏税,并喊话吴亦凡:“必须把牢底坐穿!”
刘信达表示看到吴亦凡被刑拘,感到很欣慰。7月20日,他就向厦门市税务稽查局寄出了实名举报信,举报吴亦凡巨额偷税。
如果情况属实,真的是超乎想象,吴亦凡将面临的或许是数罪并罚!
网传吴亦凡表哥已“落网”
事发后大量注销公司
据搜狐娱乐的消息,“凡世传媒”的法人吴林,也就是吴亦凡的表哥,在事发后开始了大规模的注销备案,清算自己的公司产业。
天眼查显示,目前,吴亦凡关联公司有一家厦门亿和云起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存续状态,其余均已注销。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林,吴亦凡持股99.99%,为大股东及最终受益人。
此外,吴林担任多家吴亦凡工作室关联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包括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凡世文化传媒工作室等。而吴林就是吴亦凡的表哥,也就是说吴亦凡表哥注销的这些公司,背后实际操控人为吴亦凡。此外,这些注销公司的清算时间恰恰与郑爽偷税漏税风波时间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知名艺人,吴亦凡身家不菲,2017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显示,当年吴亦凡的年收入达1.5亿,排在榜单的第十位。2020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排到了榜单的第8位,加之7月17日都美竹爆料称吴亦凡在此期间损失了上亿元,按此计算,其吸金速度与日赚208万的郑爽不相上下。
这其中吴亦凡是否真的存在类似范冰冰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的行为呢?有待税局的最终结论。
注销公司真的能躲避税务风险吗?
太天真!没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5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被告单位被注销或宣告破产,但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审理。”
也就是说,税务机关不能以注销后的企业法人作为行政相对人,对其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即便原企业法人主体资格被注销,相关责任人也无法逃脱刑事责任的追究。
2、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29条规定: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涉税资料应保存10年。所以即使公司注销了,只要有问题,照样上税务黑名单,除非他们把之前公司的欠税款和滞纳金交齐。
3、注销后还会被税务稽查
例如:近日,福州税务接连发布了多个对失联企业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多家企业均已办理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
吴亦凡可能的结局?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
这还没算目前被刑事拘留涉及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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