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企业所得税
15%优惠税率再延10年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主要内容如下:
划重点!我们简单梳理下,方便你直观了解。
一、哪些企业能享受?
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注:与此前的70%相比,减少了10%!
二、优惠税率是多少?
15%!
三、什么时间实施?
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
四、西部地区指的是哪些地方?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江西省赣州市,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
注:与之前相比,增加了江西省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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